在备受鼓舞中与时俱进——民革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热议民革发展
发布日期:[ 2007-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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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的贺词鼓舞了我们的士气,回去后,我们一定要把这些精神传达好。”一位来自基层的民革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感慨地说道。
12月10日至11日,参加民革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结合中共十七大精神、中共中央贺词、何鲁丽同志工作报告、周铁农同志讲话进行了热烈讨论。
“我们充满信心,信念坚定”
“民革不愧为中国共产党久经考验的亲密友党,不愧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的贺词让代表们感到十分振奋,深受鼓舞。
何鲁丽代表说,中共中央的贺词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历史经验,回顾这段历史,首先是理论创新,理论创新带来了新的政策,新的政策又推动了多党合作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使实践不断发展,不断丰富,多党合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协商纳入决策中,使多党合作更加有序,富有成效。随着中共十七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我们民革的事业会和我们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事业,共同发展进步。对此,我们充满信心,信念坚定。
周铁农代表说,中共中央高度评价了民革60年以来所走过的道路,特别是对民革近5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列举了5年来民革在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在加强自身建设和做好祖国统一工作等各方面工作所取得的实际成果,给我们很大的鼓舞。同时,中共中央对我们民革也提出了非常殷切的期望,特别是在我们工作的几个重点方面希望我们发挥好作为一个参政党的作用,这对我们民革今后的工作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
“我们民革要与时俱进”
在受到中共中央贺信鼓舞的同时,代表们也感到,中共中央对民革全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讨论中,有不少代表提出,要更好地履行参政党的职能,民革也要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加强民革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民革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童傅代表说,5年来的实践证明,民革章程对加强和维护民革自身团结,促进党内和谐,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次代表大会,从形势发展的要求出发,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章程进行适当的修改。章程修改既要坚持与时俱进,又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既要坚持政治原则的一致性,又要充分体现民革的特色;既要立足民革自身实际,又要反映长远的发展。
曹亚代表谈到,工作报告提出要“建设学习型参政党”,就要求我们结合民革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基层组织建设。
刘景旺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加强青年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现在发展的年轻党员很多,他们在思想政治上需要加强引导。
民革特色还要继续发扬
“过去5年,民革在各项工作中注意突出民革特色,把继承和弘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融于自身建设、思想宣传、参政议政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之中,使民革的这一特色转化成为工作的优势。”工作报告中对发扬民革特色的总结和肯定,引起了代表们的共鸣。
朱培康代表说,作为这次大会的代表,我们审议工作报告,对这个报告提出修改意见,要好好吃透报告的精神。民革作为民主党派,要有自身特色。我们基本的特色就是发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重点就是做好祖国统一工作。我们还要继续发扬我们的特色。
刘民复代表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和我们参政党的共同理想,是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民革要充分发挥在台湾和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进一步做好凝聚力量、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
郑心穗代表谈到,过去5年,民革在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精神等方面了很多工作。以后还应把发扬民革特色和民革的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民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