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政党制度要求 加强民主党派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 2021-07-30 ]   点击:[ 5392 ] 作者:[ 叶美兰 吴振宇 ]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会”期间明确提出: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这一论断把我国由执政党与参政党构成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明确提升到了新型政党制度的高度。中共十九大以来,中共中央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对新时代进一步落实新型政党制度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途径。


在新型政党制度的总体要求下,如何加强民主党派作风建设,不仅是推进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需要,也是对执政党深入落实新型政党制度、引领和推进参政党建设的政治自信、政治智慧和政治能力的考验。从以上两个方面出发,结合民革基层工作实践和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理论研究和思考。


一、当前为什么要加强民主党派作风建设


新型政党制度是建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基础上的,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即: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如何建设执政党和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参政党、如何建设参政党,这两者是新型政党制度建设中的两个支撑点,缺一不可。


当前,中共在作风建设方面力度很大,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上而下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及制度等各方面推进反腐败斗争,并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经过自上而下并深入到各个基层的全面从严治党,中共的精神面貌、执政能力、工作作风等各方面均有了显著变化,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拥护。


中国共产党适应新时代发展、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并且取得显著成效的做法,对于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来说,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参政党跟不上形势发展,就有可能成为“新型政党制度”中的短板,无法与执政党的与时俱进相匹配。因此,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成为当前加强各民主党派作风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在执政党加强作风建设提出新要求的同时,我国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也对参政党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新挑战。


当前,我国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比较严峻,一方面是我国经济结构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经济增速变缓,一些社会矛盾容易引发;另一方面中美关系发生了巨大改变。改变的原因,用国际上通行的说法就是面临着“修昔底德陷阱”的威胁,也就是一个新崛起的大国与守成大国的尖锐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美国正在采取包括贸易战、科技战甚至将来有可能会采用的金融战等手段遏制中国,同时还在中国周边制造事端。实际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所最擅长的就是扛着“民主”“自由”的旗帜实行文化和思想方面的渗透,通过蛊惑、引导和改变一国民心来实现其扶持国内代理人的政治目标,利比亚、叙利亚和乌克兰的政权更迭以及由此引发的政治动荡、战乱不断就是明显的例子。


西方输出的所谓“民主、自由”,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其所标榜的普选制、两党制或者多党制。尽管这些内容实质上只是西方资本掌握国家权力的一种手段,但因其具有较高的欺骗性和诱惑性,且与政党制度密切相关,因此,作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参政党,一方面应当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另一方面要加强作风建设,与执政党一起,防微杜渐,拒腐防变,扎紧篱笆、夯实基础,坚定理想信念,这样才能团结一心,和衷共济,有效避免政治动荡、实现社会稳定,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建安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当前民主党派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基层组织上的松散性问题、党派性质上的认识性问题、能力建设上的匹配性问题、组织结构上的纪律性问题。


第一、认识性问题。民主党派的作风建设问题,从其根源上来说是认识性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党属性认识不足,不少基层党员并没有认识到参政党的政党属性,在观念上把它们等同于社团或者公益组织,认为全凭个人自愿或者兴趣爱好,开展活动时想参加就参加,不想参加就不去,缺少组织性和纪律性。二是对政党作用认识不足,认为民主党派只不过是个花瓶或者点缀,对自己党派与执政党风雨同舟、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政党地位理解不深,在新形势下没有把民主党派的工作提升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型政党制度的高度予以认识,积极性不高。三是对政党政治性认识不足。一些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活动时为了提高成员的参与度,有休闲化、娱乐化倾向。活动中程序性、联谊性成分较多,往往以聚会、联谊为主,真正属于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方面的交流少、深度浅,难以形成在共同政治抱负和政治理想基础上的团队精神和工作合力。


第二,松散性问题。民主党派作风建设上最突出的一个外在表现就是基层组织的松散性,尽管制定了不少制度,但总体来说收效不大,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缺专人、缺资金、缺场所和缺活动等客观因素有关:一是缺专人。除了市委会机关以外,民主党派各基层组织基本全是兼职,包括基层领导班子等在内,各成员分散在不同行业不同单位,本职岗位任务繁重,对党派工作投入的精力受其所在单位以及本人精力影响较大。这种兼职为主的组织架构,是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松散性的主要原因。二是缺资金。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普遍存在着资金不足的情况,不多的经费不足以支持民主党派活动的开展和基层组织的运转,一些基层组织长期处于半休眠状态。三是缺场所。近几年来,各地虽然着力解决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党员之家”问题,但不少“党员之家”是借用企业或者其它社会组织的,属于临时性质;即使部分具有长期性和固定性,也没有人驻点办公,普通党员不愿去也基本不去,形式意义大于实质。四是缺活动。一些基层组织班子成员由于兼职且本职工作繁忙,组织活动中程序性、联谊性成分较多,而真正属于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方面的交流少、深度浅,成员参与积极性不高。


第三,动力性问题。民主党派的作风建设问题,还集中体现在对民主党派成员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缺少有效的考核手段。基层党员的工资薪酬及职务升迁等均由所在单位进行考评,各民主党派在其中几乎发挥不了作用。民主党派缺少有效的财务权、人事权以及相应的建议权,是党派基层成员动力性不足的根本原因。二是缺少单位的配合理解。民主党派成员分布在各个单位,各单位对民主党派的认识程度和支持程度差别很大,甚至出现了在民主党派内部积极性越高、表现越好、活动参加越多,其单位越不予认可和培养的情况,单位缺少理解和配合也是民主党派成员动力性不足的重要原因。三是个人缺少表现机会。由于基层主要领导都是兼职,在发现和培养本党派优秀成员的精力投入上相对有限,制约了民主党派成员自我表现和发展的空间,从而也间接影响了民主党派党员的积极性。


第四,匹配性问题。新型政党制度既要求执政党与时俱进,也要求参政党与时俱进。目前,民主党派在能力建设上与新型政党制度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与执政党建设不相匹配。当前,中共对自身建设要求比较高,在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强化理想信念、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反腐倡廉、争取党心民心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新举措,执政党的精神面貌和社会形象均有了较大提升,而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很多还停留在过去水平或者提升不大。对比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水平和程度,各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还处于比较滞后的状态。另一方面,与参政党要求不相匹配。如果用新时代的参政党标准来衡量的话,民主党派在履职能力上还存在着较大差距:比如在民主协商上,过于强调协商的合作性与协同性,缺少差异性和制约性,致使重大决策协商往往流于形式,失去了执政党通过民主协商征询参政党意见的本意;在民主监督上,各民主党派所代表的社会阶层都是人民的组成部分,聚合起来就是代表性相当广泛的一个民意样本。真实而且有广泛代表性的民意,就是执政党做出政策决策的参考,也是参政党开展民主监督的权力依据。但是在现实中,民主党派往往忽略了自己“代表人民监督”的身份,而习惯于从“中共委托监督”的角度考虑问题,导致直言和诤言的少、程式化走过场的多。这种民主监督的变相缺位,既浪费了行政资源,也不利于执政党了解真实情况,一些本应该及早发现的问题也很容易被有意或无意地忽略过去,久而久之容易发生大问题。


三、如何加强民主党派的作风建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参政党、怎样建设参政党”与“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怎样建设执政党”一起共同构成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长期存在和发展的两大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型政党制度,既是对该项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高效性、政治结构的稳定性、代表各个界别和政治力量的民主性等优点进行的肯定,同时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的新要求。


因此,针对前文所分析的问题,结合当前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政党制度建设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当前迫切需要按照新型政党制度的要求来加强民主党派的作风建设,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思想层面上,重点解决好民主党派加强作风建设的认识性问题和匹配性问题


认识性问题和匹配性问题集中体现在共同性和差异性两个方面,所谓共同性,强调的是所有民主党派都自愿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中国共产党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表示认同,这是根本性问题,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谓差异性,强调的是应当承认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与参政党之间存在差异,参政党的建设必须跟上执政党的建设,保持步调一致。围绕共同性和差异性两个方面,在民主党派加强作风建设的认识性问题和匹配性问题上需要做好如下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认同引领。针对西方惯用的和平演变以及颜色革命等手段,以执政党的政治学习为参考,尤其是当前中共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加强民主党派思想认同方面的引领,使民主党派成员发自内心地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构建有效培训机制。针对西方输出的所谓“民主、自由”的欺骗性和诱惑性,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的作用。推进民主党派骨干成员参加社会主义学院学习;也可以采取联合办学或自上而下统一办学等形式,加强对民主党派干部的培训,使民主党派干部通过培训能够提高政治敏感性,深入理解党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提高综合素质和政治素养。


三是强化党员自身素质。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提升民主党派成员的履职能力。比如定期召开富有各党派特点的学术研讨会、民主生活会、经验交流会等等;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广泛开展社会实践,通过社会实践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对确有困难的党员给予一些必要的帮助等等。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党派成员进行培养,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是突出党派特色品牌。各民主党派均诞生于新中国成立前,有着与中共长远的交往历史、厚实的党派文化以及各自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的标志性领导人物,比如民革的孙中山,全国都认可,与其它民主党派比起来,有着独一无二的优势,需要好好挖掘和发挥这一资源,培养和造就这一领域的专家、学者和领军性人物,增强党派凝聚力。


五是提升政治对话自信。在民主党派坚持中共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共同前提条件下,要有意识地鼓励民主党派在与中共合作交流时表现出参政党的政治自信,建立自上而下真正有效的各级执政党和民主党派政治对话机制,摒弃走过场的通气会或者通报会形式,鼓励党派放下思想负担,敢言直言,提出真知灼见。


(二)组织层面上,重点解决好民主党派加强作风建设的松散性问题和动力性问题


民主党派在作风建设上的松散性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是动力性问题的外在表现,具体可以从人、财、物和考评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在“人”的支持方面,着力解决好“单位人”和“党派人”相矛盾的问题。设立与民主党派内部考评机制相衔接的党派成员特别推荐机制,由中共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予以确认,赋予民主党派内部考评机制对于个人人事任免及升迁的参考意义。考评特别优秀的,民主党派可向各用人单位进行特别推荐,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优先考虑;对民主党派组织确定的后备干部,在管理上应与其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中共党委取得联系,请他们协助管理,提供锻炼机会,明确后备干部的培训内容,明确双方重点培养内容的分工,促进这些后备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为今后的推荐与任用打好基础;对政府哪个部门需要什么样的党外干部、拟担任什么职务,中共各级组织、民主党派组织和单位组织之间要多沟通多协商,力求达成共识。通过荐用双方协商化,确保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建设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是在“财”的支持方面,着力解决好“自筹费用”与“上级拨款”的主次问题。作为参政党,各民主党派的活动经费普遍不足。不少支部每年的经费平均不足1万元,如果要开展大的活动,这些经费就显得杯水车薪了。导致一些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更愿意通过企业家党员赞助的形式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但带来的发展趋势就是党派发展越来越功利化,在界别代表方面受到其它因素的影响从而失去其代表的意义。因此,应当以行政拨款和党员党费为主,积极推进行政拨款额度的逐年增加,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民主党派名人故居的非营利性公益收入等。


三是在“物”的支持方面,着力解决好“流动办公”与“固定办公”的过渡问题。民主党派的松散性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基层组织缺少固定办公这样一个交流与合作的联系纽带。解决民主党派固定办公的场所问题,是加强民主党派作风建设的十分有效的抓手。目前,很多城市都在推进民主党派的“党员之家”建设,并且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仅有场所展示而无办公设备、仅有应付检查而无长期固定办公的形式主义倾向。解决好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各民主党派想办法,更需要执政党大力支持,比如鼓励区政府在政府大楼里为各民主党派基层委增设办公室,实在囿于条件无力解决的,也可以若干民主党派基层委共用一个办公室,增设属于各民主党派办公的办公桌和电脑等设施即可;比如鼓励学校、医院等民主党派党员相对集中的单位为党派支部提供办公室等等。


四是在“考评”的支持方面,着力解决“内部考评”与“外部考评”相衔接的问题。所谓内部考评,是指在统战部支持下,各民主党派内部自上而下为完成任务而设置的考评体系;所谓外部考评,则指执政党为支持民主党派组织建设而设置的对相关统战单位的考评体系。内部考评解决的是民主党派内部制度建设的规范落实问题,对于推进民主党派作风建设作用很大;外部考评解决的则是统战单位动力性不足问题。建议争取由中共市委发文鼓励全市统战工作评比活动,每年评比一次,评比内容包括支持民主党派党员参加活动、支持党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参加会议及开展调研等等,党员在民主党派或者统战部获奖的,可以作为加分项,被评为省、市优秀成员表现优异的,应当列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等等。 (作者:叶美兰,民革江苏省委副主委,民革中央理论委委员、民革江苏省委理论委主任,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吴振宇,民革常州市委理论与祖国统一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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